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读 劳动法第十九条解释

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可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法律分析:离职员工再入职不可以约定试用期。在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不能够再次约定试用期,因此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过一次,再次约定试用期,不利于劳动者。

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给公司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约定过试用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再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属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调换工作岗位还须有试用期吗

1、法律分析:没有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有工资岗位约定,公司不可以随意变更。

2、法律分析:调岗后不可以约定试用期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调整试用期劳动者岗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安全、无害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预防职业危害事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危害事故而设立的一项条款。

2、第19条的内容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是否可以延长?

1、不可以延期。试用期不可以任意延长,且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多是6个月。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延长。并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法律分析:可以。员工可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合格说明该职工不符合该岗位能力要求,延长试用期时间只会造成公司录用员工成本的提高。

3、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行。

4、法律分析:六个月以内,试用期可以延长: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行。

关于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读和劳动法第十九条解释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邮箱:1481879148@qq.com

本文链接:https://www.0757law.com/post/4420.html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