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限是几年 劳动法对试用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是劳动合同中虽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三年以上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可以最长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

对试用期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理解如下:试用期条款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条款,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其中,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我国《 劳动合同法 》第19条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总结起来主要有: 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才可 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无固定期限 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理解如下:试用期条款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条款,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主观: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1、试用期不应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之间,只能对试用期进行一次约定。

2、法律主观:《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是劳动合同中虽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三年以上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可以最长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无固定期限 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对试用期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理解如下:试用期条款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条款,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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