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十九条内容解读 劳动法十九条第二款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安全、无害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预防职业危害事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危害事故而设立的一项条款。

2、第19条的内容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若干条文说明第十九条

1、第19条的内容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变化另外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明确到劳动法适用范围中,预示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细化。

3、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 劳动合同规定 的赔偿办法。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 被处以了刑事处罚,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法定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工作内容;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的公共利益。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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